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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投罗网!醉驾男子为解决“内急”,竟将车开到公安局

重庆江津法院 重庆江津法院 2021-04-25


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。”

这句话津法君已经反复提醒。

酒后驾车被抓获的案件

已经是屡见不鲜,

但醉酒开车,

还自己闯进公安局的“老司机”,

你见过吗?






2019年10月26日晚,家住重庆市巴南区的郑某前往江津白沙镇某餐馆、KTV与朋友聚餐,数小时喝了近9瓶啤酒。事后,郑某执意自行驾车回家。

次日凌晨3时许,回家途中,喝了不少酒的郑某感到内急,开着车四处寻找公共厕所。但因其第一次来白沙镇,对周边环境并不熟悉,许久也没能找到。


无奈之下,郑某随意将车驶入一院坝,打算在院坝内“解决”。而就在此时,一公安民警上前找到郑某,询问情况。


对郑某进行询问


原来,郑某方才驶入的院坝为江津区公安局白沙分局。民警发现一男子深夜前来,在院坝角落“鬼鬼祟祟”,便上前了解情况。询问过程中,郑某谈吐不清,反复狡辩,并散发出阵阵酒气



在公安局内对郑某进行酒精检测





经鉴定,郑某被查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9.5mg/100mL,已属醉驾。归案后,郑某主动交代了自己酒后驾车的犯罪事实。





江津法院审理认为


被告人郑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已构成危险驾驶罪。



综合其犯罪情节、危害后果、认罪悔罪态度等,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: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拘役二个月,缓刑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该判决已于近日生效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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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:吴京烝

编辑:“法庭内外”新媒体工作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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